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篇一:借款时_利息能否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借款时,利息能否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在日常借款实践中,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会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使得借款人实际借到的本金低于约定的借款数额
那么,这里就会有一个疑问:借款时,出借人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么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理由如下:一、与我国合同法原则相违背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与借款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那么借款人实际借到的数额与原先借款合同约定的数额是不相符的
例如,甲向乙借款200万元,约定到期利息为5万元
甲在提供借款时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乙支付195万元借款,但将200万元视为本金
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明显与我国合同法原则不符
二、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出借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使得利息提前收回,从而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
因为借款人实际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不仅影响了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
如上面例子,乙实际借到的是195万元,却要按200万元算利息以及返还200万元本金给出借人甲
因此,我国法律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出现不平等现象,明确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到的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例如,上面例子中的乙实际只得到了195万元,那么,其借款数额即为195万元,乙只需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向甲返还本金195万元并支付按195万元本金计算的利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