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区取缔土小及落后产能企业通知与全区司法纪检工作通告汇编全区取缔土小及落后产能企业通知自年以来,我区全面开展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工作,关停取缔了一批“土小”和落后产能企业,全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土小”和落后产能企业死灰复燃,对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造成了极大影响。为巩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讨论,决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在全区继续深化开展取缔土小和落后产能企业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关停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各自辖区内企业的关停取缔工作,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此次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统一组织实施关停取缔工作。要对辖区内新发现的“土小”和落后产能企业开展集中取缔工作。关停取缔的标准是吊销证照,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对于新发现但未列入关停取缔名单的“土小”和落后产能企业,要随时纳入关停取缔范围,一并根据以上要求执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各相关镇、开发区开展关停取缔工作。公安部门要维持好关停取缔过程中的现场秩序,对个别不听劝阻的,按相关规定带离现场,确保关停取缔工作的顺利进行;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或吊销被关停取缔单位的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处理;环保部门要对被关停取缔单位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实施严格的“顶格处罚”经济措施;供电部门要对被关停取缔单位实行断电措施,并确保其不再私自接电恢复生产。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本次取缔工作将纳入各镇、开发区环保工作年度考核,请各镇、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根据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各自辖区内存在的“土小”和落后产能企业的集中取缔工作,6月21日至6月25日,区政府将组织区监察局、区环保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关停取缔情况进行检查,对关停取缔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在年度环保考核中将予以“一票否决”。第2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区司法纪检工作通告(一)全面履职,着力保证科学进展观贯彻落实一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积极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司法行政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反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确保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督促我区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和班子,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进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进展港口经济、加快工业进展、平安建设等重大决策,以及司法厅关于律师和公证体制改革等重大措施,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司法厅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紧紧围绕司法厅党委“抓基层、打基础”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基层司法所建设顺利推动。仔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切实负起所辖范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三要积极开展调查讨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阔党员和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用科学进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化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大力开展调查讨论,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科学进展观的贯彻落实。(二)全面推动,确保中央《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年工作规划》、司法厅党委《实施办法》的任务要求,区局党支部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下了发《市区司法局党支部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