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条例学生会干部是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宗旨,发扬"敬业、创新、务实、奉献、协作"的精神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既要团结、协作,又要独立思维,讲求实干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会内部干部及工作的管理,完善各项奖惩制度,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使学生会各部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配合默契,工作协调、高效开展特制定本责任管理条例
第一章学生会干部共同职责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做同学公仆
努力发挥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全面发展,做好同学的表率
加强学校、年级和班级信息的反馈,真正成为同学的带头人
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方向,结合本校的特点开展一系列有益于同学身心全面发展的活动,推进校风校纪、系风级纪、学风学纪建设
积极参与我校管理活动,推进管理机制的完善
各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各部在进行内部建设的同时,积极发扬民主作风,对学生会总体工作及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建议
锻炼和培养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仅限在学生会内部流通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布
禁止在工作、会议等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不许拉帮结派
一经发现,予于开除
不准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染发;女生不染发,不烫发
不得以学生会或学生干部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谋取私利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男女学生干部交往应自尊、自重、自爱、得体、大方;禁止男女学生谈恋爱
禁止打架、赌博、酗酒,禁止吸烟,禁止做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禁止做出有损学生会形象、利益等行为或为此行为提供便利着
出席会议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许喧哗,吵闹,扰乱会场秩序
会议过程中非讨论阶段如需发言先举手,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表明自己的观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