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化验员操作规程从事煤质化验工作,应执行《煤炭试验方法选编》、《煤质分析应用技术指南》及所化验项目的国家标准
一、仪器、工具、器皿的准备第1条、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化验前应熟练掌握化验项目的国标,按标准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皿
第2条、检查计量设备、仪器的计量合格证
无计量鉴定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者不得使用
第3条、对控温的加热灼烧设备进行测温点位置检查,并进行升温测试
掌握升温、控温温度分布及恒温区等情况,均符合标准要求时方能使用
第4条、加热称重的瓷器皿,应事先进行燃烧,达到恒重后再使用
燃烧温度同使用时的温度一致
二、几种基本操作记录1.使用相应于测试项目的原始记录本,各栏目应填写清楚
2.原始记录本必须有编号,不得丢失
用后应存档备查
3.记录数据时必须进行一次查对,以免有误
4.原始记录数据不得任意涂改,查对时发现确实为记录错误,应在错误数据上打上双线,将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处的上方
不得在原数字上更改,严禁将原数字涂改,以免他人辨认不出原来的数字
5.原始记录本上禁止写同试验无关的内容,记录者应在记录上签字
三、称量1.根据被测项目的国标要求选定相适应的天平
天平的安装地点、条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2.检查天平正常完好后方可使用
3.调整水平
4.物体在称量前应对天平进行清零,然后将物体置于天平的中心位置上进行称量,称量时要轻拿轻放,开关天平门应平稳,不得造成过大的晃动
5.试样、药品应置于容器中称量,不可直接置于秤盘上;有挥发性的物品,应装入带严密盖的容器中称量
6.被称物体温度同天平温度一致时方可放入天平内,不得将过冷过热的物品置于天平内称量
7.称量空气干燥状态物品的试样时,天平内不应放有干燥剂,天平内空气温度应同工作室内温度保持一致
无水基物料应置于带严密盖的容器中称量
8.天平使用完毕后,关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