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一)法的产生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半坡遗址公元前2000年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一土地诉讼案判决古埃及传说中的司法女神古希腊审判一侵吞象牙案的记录残页汉穆拉比法典汉穆拉比法典的汉译本载有秦代法律和文书的竹简公元2世纪编成的《摩奴法典》苏美尔法典《学说汇编》伊斯兰法的渊源《古兰经》5世纪末6世纪初法兰克王国编成的《萨利克法典》《雅罗斯拉夫法典》(1)适应调整经济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2)适应调整阶级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3)适应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需要而产生的法的历史类型,是指将人类历史和现实存在的各种法律制度,根据其赖以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反映的阶级本质所作出的基本分类
(二)法的发展和分类按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奴隶制法禁酒令是保存至今的罗马法最早的文件之一奴隶制法公元前四世纪的古埃及婚书,其中记载妇女可以提出离婚封建制法欧洲中世纪的《海事法汇编》封建制法格拉提安努斯教令封建制法1832年俄罗斯帝国《法律汇编》封建制法唐律残片封建制法钦定大清律资本主义法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人权宣言》资本主义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资本主义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社会主义法俄罗斯联邦苏维埃政权的第一部宪法公布社会主义法新中国宪法按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按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按法规定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按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母法)普通法(子法)按法的效力范围:一般法特别法按法的保护对象:公法私法按法的主体:国内法国际法二、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法的概念与本质公平与正义中国古代执法公允的象征物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的概念:主观上——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客观上——法的内容是由特定社会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