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东新区民办教育2018年安全工作责任书1玉东新区民办教育安全工作2责任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教育大局的稳定,特签订2018年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本责任书所指的学校包括我校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本责任书所指的校长包括民办学校校长长、幼儿园园长
一、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
健全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实行园长负责制
二、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做到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讲求实效,警钟长鸣
三、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以上校舍安全全面检查
对主体校舍(教室、宿舍)做到逐校、逐栋、逐房、逐间进行排查,对附属用房、围墙、厕所、校门等房屋也要加强检查,不得遗漏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教文体局和属地小学,并按要求立即采取封闭、停用、维修、拆除等措施,确保校舍安全
遇灾害性天气,及时进行突击检查和抢险救灾
四、加强饮食安全管理
经常检查食堂卫生和饭菜质量,做到卫生、清洁、饭菜质量好
把好采购关,不购买不洁和变质食品
注重幼儿饮水安全,保证向幼儿提供开水
五、做好幼儿交通安全工作
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好过路过桥幼儿接送工作
毗邻交通要道的幼儿园要在公路旁醒目处竖立“学校附近、车辆慢行”的警示牌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雷击等安全工作
教育学生(幼儿)不参与制作爆竹,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进入不安全场所,3注意安全用电,增强防盗、防毒本领
七、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的制度建设和管理
上课时间关锁校门,晚上和节假日加强巡逻检查
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八、做好安全督查整改工作
记录安状况,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九、加强安全督查整改制度
万一出现安全事故,采取积极措施补救,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