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发﹝2015﹞121号北京建工集团党委北京建工集团关于印发《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的通知各单位党委、各单位:现将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30日文件★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15年12月30日印发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办发〔2015〕19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办发〔2015〕21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发〔2015〕120号)所确定的人员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所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本办法所称业务支出是指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2-(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