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推荐下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门,起到防护武器破坏的作用。我国目前是从定点企业采购防护设备,所以对定点企业管理就显得非常关键。那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有什么具体内容?下面小编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在下文具体给大家讲一讲。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战时防护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与安装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指人防工程防护武器破坏效应的各种孔口防护设备,包括:(一)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指门扇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二)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指材质为钢、启闭方式为手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密闭观察窗、封堵板);(三)阀门(指密闭阀门、防爆地漏、防爆波闸阀);(四)电控门;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五)防电磁脉冲门;(六)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安装实行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制度。生产单位按照本规定取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证书”)后,方可按照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和标准在企业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非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防护设备,一律不得在人防工程中使用。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管理的法规、政策;(二)组织编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标准、规范和图集;(三)组织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研发、定型及推广;(四)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以下简称“定点生产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五)组织检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各项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六)指导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和产品质量监督;(七)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审批工作。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下设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指导、办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管理相关事宜。第六条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是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申请定点生产资格的企业和质检资格的机构进行条件审查;(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定点生产企业的年检工作;(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制订发布和销售合同的备案工作。第七条市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是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关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三)负责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第八条定点生产企业是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的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关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自觉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二)严格按照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定型的各类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图纸、标准和规范组织产品生产和安装;(三)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四)加强技术人员和生产条件建设,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五)坚持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树立良好信誉;本文极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