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调查报告与关于八一建军节的优秀演讲稿汇编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调查报告4月27至30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斌的带领下,到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对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进行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司法救济机制
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于法院切实纠正错案,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审判监督改革,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受理、审结了一批再审案件,促进了全市各级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
XX年1月至今年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79件,审结77件;其中判决维持34件,改判16件,发回重审8件,其它19件
1、正确把好立案关,保障确有错误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根据“立审分立”的原则,对全市法院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从审监庭划归到立案庭统一管理和监督
正确把握和畅通提起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根据提起再审程序的五种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由立案庭统一受理审查,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依照法定程序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共启动再审程序79次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审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一是仔细落实“审监分立”的要求,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设立和健全审判监督机构,成立了审判监督庭,配备了一些精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