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业局四项制度实施方案与农业局学法工作计划汇编农业局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坚持以科技进展观指导,以打造“五型”机关为目标,仔细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促进我县农业更好更快进展
二、主要内容(一)服务承诺制
严格执行国家法定的工作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热情接待群众,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有可能损害来电、来访人员感情、损害农业部门形象、影响服务质量的语气和态度,仔细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者拖延处理时间,为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
局对外服务“三农”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具体要求、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等要素及服务承诺,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局各股室、局直各单位应公开岗位身份及工作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
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对不恪守服务承诺内容的,可向我局投诉
经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判教育;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二)首问责任制
咨询和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宜,应依据政策规定立即予以接办,不能现场办理的,应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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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和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其他股室的,首问接待人应及时指引到相关股室;若业务办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联系不上的,首问接待人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业务经办人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前来办事的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
(三)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法律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由我局办理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