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民异地搬迁扶贫工作意见与农民经纪人分会年度工作总结汇编农民异地搬迁扶贫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促进农村人口集聚为主线,将灾害搬迁、整村搬迁、工程拆迁、农村住房改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低收入群众保障房建设等六项政策,统一纳入农民异地搬迁扶贫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农民异地搬迁,加快山区农民融入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实现增收致富,切实改善民生
主要目标从XX年起,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破除农民异地搬迁过程中住房安置、就业增收、融入城镇等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农民搬迁安置方式,健全农村人口集聚的体制机制,完成农民异地搬迁15000人以上
基本原则农民异地搬迁扶贫改革试验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灵活安置、确保稳定”的原则
二、对象范围、安置顺序和人口界定4
扶持范围与对象(1)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计划的农户;(2)列入扶贫重点村农民异地搬迁计划的农户;第1页共12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列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省、市、县重点项目需拆房的异地搬迁农户
符合异地搬迁的农户按以下顺序予以优先安置(1)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轻重缓急搬迁避让的;(2)县城水源保护区和30户以下小规模自然村整体搬迁的;(3)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需拆迁的搬迁农户;(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区内,按期拆除原居住地所有房屋的农户;(5)经县政府讨论认为需要搬迁安置的其他特别情形
安置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1)经申报,列入年度搬迁计划的农户;(2)安置前,必须整幢、全部拆除原有住宅及附属用房(含新、旧房屋、灰房等附属用房及跨村审批建房),与村委会签订异地搬迁与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