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室基础管理工作手册(法律事务室)××年××月目录第一部分制度及规范一、规章制度(一)法律纠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纠纷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号《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纠纷,是指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或调解处理的纠纷:(一)因合同关系引起的经济纠纷;(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三)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四)因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五)其他法律纠纷
第三条公司法律纠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与部门协作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法律纠纷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对公司法律纠纷实行统一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公司法律纠纷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处理法律纠纷;(三)办理与处理纠纷相关的委托手续,须外聘律师的,办理外聘律师的有关手续;(四)负责同股东方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按要求上报公司法律纠纷情况;(五)对法律纠纷进行调查了解,收集证据,并提出处理纠纷的法律建议或解决方案;(六)对公司重大、复杂、疑难法律纠纷组织研讨、论证;(七)办理案件有关费用结算事宜;(八)建立公司法律纠纷案件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协助处理法律纠纷的主要职责是:(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二)配合调查取证;(三)配合参加诉讼或非诉讼活动;(四)提供与纠纷有关的全部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组织机构变更,对变更前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变更后承担该职责的单位和原承办人员协助办理该法律纠纷,负责提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