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范本聘请方(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受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职务:地址:电话:传真: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及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为此,在诚信、友好、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特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经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负责甲方的法律事务
甲方可指派专人协助顾问律师工作
第二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二)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三)参与涉及甲方权利的重要经济活动,如合并、分立、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建等,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四)接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及仲裁,行政复议和非诉讼活动及案件执行事宜;(五)解答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每月参加甲方举办的专题清欠会议;每年参加甲方举办的职工培训,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专题培训
(六)办理甲方法定代表人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享有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权利;(二)享有火星委托事务进展情况的权利;(三)负有向律师介绍本单位内外业务活动情况的义务;(四)呈送律师阅览有关业务文件的义务;(五)提供律师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并应积极配合工作;(六)遇到法律事务应及时通知顾问律师,并如实告知事实真相,提供情况及必要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七)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顾问费和代理费的义务
第四条:顾问律师享有如下权利:(一)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文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