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企业管理顾问合同客户名称:XXX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1企业管理顾问合同甲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前言:本合同签订的目的:为企业在申请新三板挂牌及成功融资方面清除实质性障碍;从法律、财务的合规性,从融资的实操以及公司未来成长性等实操方面,对企业进行前期孵化和顾问指导
以此为目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总体约定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顾问综合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即法律顾问服务、财务顾问服务、融资对接服务和营销策划的咨询服务
第二条管理顾问期限本合同约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顾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顾问协议
第三条管理顾问费用2本合同项下的管理顾问费用为人民币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管理顾问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为:开户行:户名:账号: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管理顾问服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二)如甲方需乙方在乙方工作场所以外的地点提供顾问服务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的便利条件
(三)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意见、建议等工作成果,甲方应当及时查收并进行书面反馈,如甲方未及时反馈造成相应事项的延误或处理不当,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有责任对顾问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顾问意见、建议或者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给与保密;(二)诚实、尽责地对管理顾问事项进行处理;(三)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合理或者违法请求服务事项,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法律顾问服务3第六条乙方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