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传输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广大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推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有关规定和省、市文献精神,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方面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进社会文明和谐,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主动的奉献。二、总体目的。在全县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城乡居民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减少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伤亡率,力求通过3年努力,使人民群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率明显提高,全县红十字救护员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争取达成1%,对城乡居民的普及性宣传教育比例达成4%,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不低于40%。三、培训对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要面对全社会普遍开展,突出普及性、群众性、实用性。重点是公安、城管、交通运输、旅游、电力、建筑等系统(行业)的工作人员,各类学校在校师生,各乡镇辖区内应急管理、应急救护人员和从事高危工作的人员,规模以上公司的有关人员。四、培训内容1、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心肺复苏技能、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常见急症现场解决、现场避险逃生知识、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现场应对。培训形式采用理论知识讲授与救护技能实际操作相结合,普通集中授课18个学时,考核通过后颁发由红十字组织统一印制的《红十字救护员证》。2、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知识、常见急症现场解决、突发事件和意外状况现场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形式涉及理论讲授、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等。四、工作环节全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6月启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1、动员准备阶段(6月——7月)。制订全县应急救护培训方案;乡镇和县直单位做好宣传发开工作,贯彻专人负责;有关责任单位初步拟定好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对象。2、重点培训阶段(8月——12月)。抓好县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公安、教育、城管、交通运输、旅游、电力、建筑等系统(行业)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抓好对各乡镇辖区内应急管理、应急救护人员以及规模以上公司的有关人员的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应急救护志愿者。3、完善提高阶段(1月——6月),继续做好高危行业、重点单位的新员工初训和老员工复训的基础上,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向县直其它单位、普通公司、社区农村延伸。同时,主动发明条件,适时对全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分析评定,对单薄环节进行整治提高。建立健全信息资料数据库,巩固和完善县、乡(镇)两级应急救护培训网络体系,使应急救护培训成为常态性工作。五、职责分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红十字会牵头负责全县应急救护培训的总体工作,涉及组织协调、工作计划、具体实施等。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在县卫生局统一领导下抓好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确保培训救护师的授学时间。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教师、职工参加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学生开展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教育。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消防官兵、巡警、交警、看守所民警、保安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县交通局负责安排公交、长途客运和出租车司机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县经信委负责组织规模以上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县住建局负责在建筑队伍中主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在建筑工地成立突发事故急救小组,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旅行社导游、星级酒店服务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县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内的作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县城管局负责组织所属执法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县妇联、团县委要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县直其它部门要主动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县财政局要为应急救护培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