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买受人(甲方):居间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故意向购置房屋事宜,通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订立该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构造:;(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畴内的土地全部权为【国有】【集体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状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有关关系(涉及抵押、相邻、租赁等其它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状况;(七)其它:;乙方确保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状况和有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1.乙方应主动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状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状况等在本合同中列明,重要状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商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主动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特别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造成交易未完毕,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订立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有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毕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