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护理工作核心制度(14种)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的及各项护理质量原则制订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施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3人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原则对护理质量实施全方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局限性,对出现的质量缺点进行分析,制订改善方法
检查有登记、统计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记录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单薄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法并贯彻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记录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成果,提出整治意见,限期整治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肩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统计单、手术护理统计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时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记录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点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善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准时上报检查成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成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报告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状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