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原则《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瓶)通用规定》编制阐明原则起草组十一月一、工作介绍1
起草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空气污染也逐步严重,造成有众多人群因缺氧造成多个疾病的发生
缺氧是临床多个疾病中极常见的一类病理过程,脑、心脏等生命重要器官缺氧也是造成机体死亡的重要因素
临床上因缺氧急救不及时而造成医疗事故,生活中老年人因未能及时补氧而造成昏迷的事件都屡屡发生,外出旅游高原反映缺氧使人身体严重不适等
“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瓶)”对紧急状态下缺氧的人员急救至关重要
它合用于医疗急救、孕妇保健家庭氧疗、运动补氧、娱乐休闲、出差、旅游、助学健脑等
据数据统计显示:每年由于心肺病引发大脑严重缺氧死亡的人数占总病亡人数的65%,80%的准妈妈在孕期会有失眠和其它多个睡眠问题,会被医生建议吸氧;95%的驴友及高原旅游人群达成一定海拔高度后会出现头晕、胸闷的高原反映,紧急补氧能够有效缓和反映,保护生命安全;90%的司乘人员长时间开车,司机常会感到瞌睡难抑、焦躁烦乱,这是典型的缺氧现象,驾驭中及时补氧消除脑疲劳为安全行车保驾护航
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瓶)的庞大市场中,即使不乏有美国的“欧百特”、西安“艾润”、辽宁“悠乐”等出名品牌挺立其中,但市场抽检成果仍有不合格产品鱼目混珠这些不合格产品严重影响医疗市场的安全、有效运行,对消费者的用械安全也造成了伤害
10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第18号总局令《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对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制度进行了细化,并于2月1日实施
该法规的出台,为本原则的制订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根据
编制过程本项目列入陕西省地方原则制订项目计划,原则编制工作从1月开始,历时近两年时间,由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院及陕西盛德泰林生物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共同承当
第一阶段:前期资料研究和调研性检测原则编制组通过收集、整顿和研读现行有效的便携式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