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离职管理制度入职程序第一条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1
入职者按综合办要求的时间上岗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2
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并交纳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验证各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身份证、资质证等)3
领取上岗所需物品,熟悉所内相关制度;离职程序第二条
凡正式员工需要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
工作未满1个月的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3天内经综合办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要求离职的需按规定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领导签字后可按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至综合办审批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交综合办备存
辞职人员的工资统一到工资发放日发放
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直接报所长签字批准
经理级别以下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报所在分管部门经理、综合办领导、所长签字批准
除名、开除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除名、开除处分者,由所在综合办将其材料汇总后要求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两年按照两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审批程序:经理级及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