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佳缘大酒店北京**文化传媒庆典机构合作协议2015年11月23日甲方:北京佳缘大酒店乙方:北京**文化传媒庆典机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共同开拓文化传媒市场的原则,为客人提供便捷的全方位综合服务的宗旨,经共同磋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宗旨:通过借助各自产业优势共同开发对方优势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组成强大的服务群体,强强结合,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与品牌信誉,客户、酒店、婚庆三赢
二.合作形式:甲乙双方在甲方所在酒店成立“婚庆事业部”,并针对于甲方所在酒店内的婚礼庆典、生日宴席、联谊会、主持人、摄影摄像、专业舞台灯光音响等业务服务;本机构隶属于酒店内设机构,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设备投入、人员配置及活动策划执行,其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见附表);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原则共同经营,相互受益;二、甲乙双方的权、责、利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本着维护相互企业形象为原则,达至长期合作,长期赢利的目的
第二条1,乙方作为甲方唯一合作的婚庆公司,为方便客人的咨询和落实婚礼服务项目,乙方将设置多个婚礼套餐及个性化项目组合,由乙方提供婚礼图片和资料在宴会部陈列
2,由乙方免费为甲方婚宴场地设计基础婚礼布展布置方案,经双方磋商后,基础婚礼布置方案由乙方承担操作并负责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回报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场所放置乙方宣传资料(场所必须醒目),已供客人取阅,并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和物品放置场所一处,以方便和顾客的沟通,以做到能及时把握每一个客户
3,由甲方提供有关婚宴资料,乙方促成的相关宴会服务,可按婚礼涉及金额20%给予甲方提成(月结)4,由乙方提供相关婚宴资料,甲方促成的相关宴会服务,可按宴会涉及金额5%给予乙方提成(月结)第三条甲方在有婚庆、生日宴席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并推荐乙方,乙方在有婚庆、庆典及生日宴会接待策划时要首推甲方;第四条合作期间,其他与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