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全名:详细地址:电话:(下称俱乐部)经纪人姓名: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中国篮球协会《经纪人执业证书》编号:FIBA《经纪人执业证书》编号:经纪人所属公司或组织全称:详细地址:电话:电传:(下称经纪人)俱乐部和经纪人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建立聘用关系,自愿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聘用关系基于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俱乐部聘请经纪人,经纪人接受俱乐部聘请,为俱乐部提供居间和代理等篮球经纪服务
第二条服务内容1
按照俱乐部的要求和指示,为俱乐部联系介绍适合的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球员,以及除之外的其他FIBA成员国家或地区的球员(统称球员),或协助俱乐部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合同;2
全面如实向俱乐部介绍球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情况和相关要求;3
向球员或其他第三方介绍俱乐部的真实情况,转达俱乐部的具体要求;4
按照俱乐部的要求和指示,代表俱乐部与球员或其他第三方谈判协商合同条款,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5
在俱乐部与球员或其他第三方签署合同之前,向俱乐部详细解释说明合同条款,并提示可能存在的履约风险;6
在俱乐部与球员或其他第三方签署合同之后,协助俱乐部履行合同,保持俱乐部与球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正常沟通;7
接受俱乐部委托代为办理或管理有关俱乐部的其他事务,具体包括:
第三条佣金及支付方式1
俱乐部同意,将经由经纪人洽谈并由俱乐部最终签订的每份合同中球员所得每一笔税后基本工资或每一笔税后合同款项的_____%,作为佣金支付给经纪人
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第四条费用开支经纪人依据本合同为俱乐部提供经纪服务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开支由经纪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期限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续约,本合同有效期(即聘用期)始于各方签署本合同之日,截至年月日[不得超过四年]
第六条俱乐部权利和义务1
委托经纪人向球员或其他第三方介绍俱乐部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