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劳动防护用品法律法规和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提高全社会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等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劳动防护用品基础管理,充分掌握全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基本情况和特点,有效防止和减少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检查范围全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重点突出包括矿山、建筑施工、化工、建材、机械、冶金、有色、家具制造、箱包皮革、鞋类加工等,各地在检查中应突出本地区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二)作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配备与使用情况;(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计提及列支情况;(四)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及记录情况;(五)配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具备安全标志、是否在省局备案的情况;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是否由企业安管部门或专兼职安管人员验收;(六)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七)近五年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而引发事故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
四、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三)《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