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2018年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成果申报办法第一条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的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会员
(2)申报的科技示范工程应是2017年6月以前竣工验收的,设计水平高、施工质量好、社会影响大的建筑装饰工程或近代文物建筑修复工程
且申报书中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已在合同期内完成
(3)申报的科技示范工程是指采用3项(含3项)以上当前建筑装饰行业重点推广的10项新施工技术(详见附件五)的工程项目;或只含一项新技术或一项创新成果(包括企业自行编制的各类工法和专利成果),但确属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推广价值大,在行业内反映突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4)工程质量、消防技术指标要满足规范要求
(5)无重大质量和人身安全事故
(6)申报科技创新成果的项目,包括各类创新成果、专利成果、新型材料、企业标准、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果、企业工法及绿色建材等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各类创新成果和建筑智能化系统、智能化家居等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各类智能化创新成果
应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在工程中或在同类材料产品中处领先地位
尤其是企业自主研发并获得国家专利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果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智能决策支持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数据管理系统、电子商务(EC)、安全防范系统、办公自动化(OA)、文档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物资采购系统、库存管理系统、绩效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成本管理系统、质量安全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果
(7)已经申报过的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第二条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的申报程序:2(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申报表》和《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