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乡违法搭建整治通告与区乡重点项目建设通告汇编区乡违法搭建整治通告一、在片区范围内,未经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等各类违法建设,均为被清理整治对象
片区是指区、民义、中心、建立等村以及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下属的恩顶农场
二、片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属各部门、镇、村应当模范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对所属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自查清理,带头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三、各类违法建设必须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分期分批予以强制拆除
四、供电、供水等公用事业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不对违法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供电部门将加强对转供电的管理,禁止转供单位向违法建设供电;对私自接电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工商、税务、环保、文化、卫生等证照审核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将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土地权属的审核,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核发证照;已核发的,依法予以注销
六、对非法买卖土地和毁林的,国土资源、农林水等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违法建设
以权谋私、管理不力、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违法建设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或通报相关单位
第1页共3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八、片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配合开展房屋建筑调查摸底、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等专项清理整治活动
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欢迎广阔市民对非法买卖土地、毁林、侵占耕地等行为向国土资源、农林水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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