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财贸局肉品市场管理通知与区质监局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行动通知汇编区财贸局肉品市场管理通知根据《加强区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肉品流通质量管理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肉品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肉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现将对生猪肉市场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仔细落实属地化监管和部门分工管理的原则,加强肉品市场监管
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肉品市场监管
畜牧部门要加强养殖环节监管,保证家畜和家禽的出栏质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禁止采购病死家畜和家禽肉做原料,保证出厂肉制品质量;工商部门要加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查处销售病死家畜和家禽肉,确保市场肉品安全;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单位用肉监管,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严格禁止病死家畜和家禽肉进入餐饮单位;财贸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确保出厂生猪肉质量;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属地化监管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确保本地区肉品安全
二、备案定点厂(场)生产的冷却肉及产品进入区市场后,区财贸局、工商、卫生、质监部门根据监管需要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拒绝抽检的,视为检测不合格
对一年内产品抽测两次不合格,或因其它自身原因,企业和产品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备案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备案申请
备案定点厂(场)销往区市场的冷却肉及产品进入的前一天,必须通过传真或电话向区财贸局、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报送销售数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量、品种、市场、零售地点、零售商姓名、生猪产地、检疫、检验证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检测证明、运输车号及业务员(经手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三、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商城、超市、农贸市场、各生猪肉零售网点,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并实行质量安全负责制
要建立生猪肉及其产品入市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