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第一部分前言“2011版”的《美术课程标准》是自2001年以来经过10年的教育改革,不断发展,逐步摸索,并随着时代的需要,经过各方面的实践研究以及反复论证而形成的。当我们打开2011版美术课标时,发现新的课程标准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在前言部分对美术学科概念的界定非常明确,突出了美术作为视觉形象承载着人类文化的显著特征以及当代美术教学课程的方向定位(学习图像传达与交流的方法、形成视觉文化的意识和构建面向21世纪的创造力已成为当代美术课程的基本取向)。和美术课程培养目标中的五种能力(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审美品位和审美能力,增强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及责任感,形成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与能力)都作了较为精确地论述。一、课程性质的新定位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认识一点,2001版的《美术课标(实验稿)》关于美术课程的性质中将美术课程定性为“人文性质”是非常明确的。它避免了以往很多人将美术课程视为技术性的偏倚。2011版美术课程标准对课程性质的论述就显得更加明确:“美术课程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此外还通过增加“视觉性”、“实践性”、“愉悦性”等性质,凸显美术学科课程性质的基本特征。简单通俗的说:视觉形象是美术课程的主要载体,感知、理解和创造等是教学的过程、手段、任务以及目的。这里并没有否定美术课程的人文性质,当我们在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理解时发现,面对人类几千年的文化,任何人的感知、理解和对现实生活的创造以及对未来的遐想,其实都体现着人们爱美,享受美,追求美的人文情怀。这种“人文性”应该是在我们的教学中潜移默化的。特别是经历这十年课程改革的一线教师对这一点的感受应该是很深的。2011版新课标在课程性质的具体制定上较《2001版课标(实验版)》显得更加精炼、明确,对一线教师在学习、理解和掌握上则显得更为容易。概括起来就是:美术课程凸显视觉性,具有实践性,追求人文性,强调愉悦性。作为一名学科教师“教什么”和“怎么教”是一位教师随时要考虑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对于本学科责任的准确定位,我们要把学生培养什么样的人,他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品质、知识能力,作为教师是要很清楚的,这也就有了作为学科教师的责任,而学科性质也是对这种承载责任的界定。二、课程基本理念的新强调新课标对美术课程的基本理念从四个方面做了新的阐述,在《2001课标(实验版)》的基础上做了较明显的调整。1、突出了“面向全体学生”这一理念,“坚信每个学生都有学习美术的潜能”。“并通过有效地学习方式,帮助学生学好这门课程”,从而“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2、“美术课程强调通过发挥美术教学特有的魅力”,“注重内容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紧密联系”,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这种兴趣转化为持久的情感态度”,发挥美术学科知识和技能在帮助学生提高精神和生活品质方面的作用。3、“通过美术课程,学生了解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并逐步形成热爱祖国优秀文化传统和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价值观。4、“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帮助学生学会运用美术的方法,将创意转化为具体成果”,“引导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探究与发现……发展综合实践能力,创造性的解决问题”。三、课程设计的新思路2011版新课标以美术学习活动方式划分了“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四个学习领域,再次强调了“加强综合性和探究性”。明确指出“上述四个学习领域的划分是相对的,每一学习领域各有侧重,又互相交融,紧密相关,形成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美术课程结构”真正做到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思想并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明确了分学段设计课程内容和学习活动,使课程标准在组织架构上有了较为清晰地划分:即9个年级4个学段,(1-2年级为第一学段,3-4年级为第二学段,5-6年级为第三学段,7-9年级为第四学段)。这样划分符合了学生美术学习发展的现实。“在保证基本规定性的同时,给予教师教学更大的空间”。由于美术学科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地域、文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