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05〕41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为了深化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促进学院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2]118〕的精神,参照同类院校的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关于高等学学习文档仅供参考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和制约机制,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院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打破平均主义,适当拉开收入差距,表达激励作用,并适当兼顾公平,使绝大多数教职工的收入有所增加
〔二〕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
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向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倾斜的原则
保证教学中心地位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并促进教学、科研的协调发展
〔四〕向双高人才倾斜的原则
通过内部分配的激励机制,使高层次人才的收入到达同类高校、同类人才的中上水平,以利于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三、津贴种类及发放方法〔一〕岗位津贴按不同岗位分别设立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学习文档仅供参考勤人员四个系列的岗位津贴
其中专业系人员〔含专业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津贴纳入专业系综合管理目标津贴之中,机关与教辅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由学院按月〔12个月〕发放
1、教学人员系列专业系的教学人员按此参考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1)津贴标准〔元/月〕职称岗位津贴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教授15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