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区墙改与建筑节能检查通知与县区外进建设监理企业检查通知汇编县区墙改与建筑节能检查通知一、进一步加大“禁实”工作力度,提高全县“禁实”水平,扩大“禁实”覆盖面进一步明确“禁实”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禁实”工作
近年来,全县墙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实现了全面“禁实”,新型墙材进展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建制镇“禁实”已成为我县墙改工作的软肋
为此,提出对建制镇“禁实”工作目标为:在确保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禁实”成绩的同时,重点对建制镇“禁实”实施督导,扩大“禁实”覆盖面,力争建制镇规划区全面“禁实”,并将“禁实”向农村延伸
二、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力度,完善建筑节能认定评审制度1、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
各工程参建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2、严格控制材料质量,把好材料应用关
工程中使用的墙体材料、外保温材料,应经过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
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由墙改办、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合见证取样,并当场粘贴封条,检测单位要对见证取样封条进行查验,无封条或封条破坏的不予进行检测试验
经抽样检测,不达标的材料一律清出现场,并及时上报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建议暂扣或撤销其生产单位应用认定证书,责令工程拆除重新施工
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突出抓好防火安全
要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根据施工工艺进行监督和施工,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外保温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
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