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技术服务合同(常德市2018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甲方(服务方)为乙方(农业种植方)提供农业种植技术服务,乙方支付报酬
农业种植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服务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乙方(种植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为提高农作物种植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应乙方邀请,甲方到乙方生产地指导生产的技术,合同期限为年月日,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技术:□标准化栽培技术;□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其他三、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乙方每月付给甲方报酬元,在合同期满前结清
□乙方付给甲方报酬总额元,在合同期届满时统一结算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种植所需的全部生产技术;2
甲方保证乙方种植的产品品质有明显提升,商品率提高%以上
乙方应为甲方技术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4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甲方的指导进行种植,不得使用影响产品质量的农药、化肥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的技术指导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服务报酬,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单方面中止执行合同,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乙方得到及时的技术服务,保证当季作物正常生产;因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导进行种植或者不配合甲方指导种植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中止执行合同,应付给甲方合同期内的全部报酬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