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提供去識別化信用風險研究用資料資訊安全控管作業要點(95
18本中心第四屆第十五次董事及監察人聯席會議通過)第一條(宗旨)為提升本中心資料庫附加價值,在兼顧保障資料當事人之隱私與資料安全下,提供去識別化之信用風險研究加值性資訊與研究用資料,以協助金融機構發展信用風險模型或其他相關研究,特制定本作業要點並予公開揭露
第二條(適用對象)本作要點規範之對象為:1
本中心提供去識別化信用風險研究用資料之權責相關部門、單位與人員
資料使用者:(1)會員金融機構:係指經本中心同意,並簽訂保密承諾書,至本中心指定之中心內部作業平台,對本中心所提供去識別化之信用風險研究用資料進行分析研究之會員金融機構
(2)其他外部單位:係指與本中心簽訂專案研究合約(含保密承諾書)之研究單位或專家學者,或與本中心簽訂技術合作相關合約(含保密承諾書)之諮詢顧問公司,至本中心指定之中心內部作業平台,對本中心所提供去識別化之信用風險研究用資料進行分析研究者
第三條(資訊安全控管作業)本要點所稱之資訊安全控管作業,係指除遵循本中心既有整體資訊安全控管之架構與內涵外,於提供去識別化信用風險研究用資料時,須額外適用遵循之資訊安全控管作業規範
第四條(信用風險研究用資料)信用風險研究用資料係指自本中心信用資料庫中所擷取,並經一定之資料處理與去識別化程序後,供本要點適用之使用者所使用之資料
依資料性質,可區分為以下二類:1
原始資料檔案:係指以個別單筆資料(某單一個人或企業為資料主體,其所對應之各欄位屬性資料或變數資料)所組成之研究用資料檔案
此類資料檔案未進行實質統計運算
統計性資料:係指將多筆資料彙整計算後所產生之群組統計結果,其呈現方式包括絕對數值、統計數值(如平均數、中位數、四分位數等),及其所換算之百分比數值等
統計性資料依資料性質可細分為下列二類:(1)數量型統計資料: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