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煤矿灾害与处理计划第一章总则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国家资源和设备财产及全矿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矿井生产的稳步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特编制《济源鹤济克井二矿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针对以上情况,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思想,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井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安全与质量标准化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环境的营造与治理;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严格“三大规程”的现场兑现;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对“三违”查处力度;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增强矿井整体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管理的组织与制度一、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矿成立灾害预防管理小组,并做到分头把关,责任明确
组长:李旭泽副组长:万凌云王水付苏现保康新红成员:牛魁只梁旺吉王耀辉冯振全王拥军杨彦涛杜金献桑合山郭国顺李扶生项目具体负责人如下:1、矿井“一通三防”管理:2、顶板管理:3、水灾和地质灾害管理:第1页共37页4、机电运输管理:5、地面消防管理:二、工作会议制度1、由矿长主持的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议;2、由总工程师主持的每季一次灾防专业分析会议;3、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矿职工安全大会;4、每月三次矿动态安全质量大检查;5、每季度由安全矿长主持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6、年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