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煤矿灾害与处理计划第一章总则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国家资源和设备财产及全矿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矿井生产的稳步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特编制《济源鹤济克井二矿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针对以上情况,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思想,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井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与质量标准化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环境的营造与治理;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严格“三大规程”的现场兑现;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对“三违”查处力度;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增强矿井整体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管理的组织与制度一、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矿成立灾害预防管理小组,并做到分头把关,责任明确。组长:李旭泽副组长:万凌云王水付苏现保康新红成员:牛魁只梁旺吉王耀辉冯振全王拥军杨彦涛杜金献桑合山郭国顺李扶生项目具体负责人如下:1、矿井“一通三防”管理:2、顶板管理:3、水灾和地质灾害管理:第1页共37页4、机电运输管理:5、地面消防管理:二、工作会议制度1、由矿长主持的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议;2、由总工程师主持的每季一次灾防专业分析会议;3、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矿职工安全大会;4、每月三次矿动态安全质量大检查;5、每季度由安全矿长主持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6、年底进行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反风)。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及防治措施第一节“一通三防”的管理一、通风系统管理1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风量、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2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硐室的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温度超过30℃、机电硐室超过34℃,必须停止工作。3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必须采取串联通风时,按规定编制专门措施。4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组织一次检查,通风机反风设施由分管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各通道风门及防爆盖周边封堵严密,风门质量良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5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对于矿井反风设施、主要通风机管理必须满足风流方向改变所需时间(10min内)、反风后主要风机供风量(不少于正常供风量40%)、反风设施检查(至少每季度一次)和反风演习(每年一次)的规定。二、局部通风管理1、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必须设在进风巷内,距回风口不少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符合规定。2、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未安装完毕前,禁止施工作业。第2页共37页3、坚决杜绝无计划停风,确需停电影响局部通风机运行的必须由停电单位提交停电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4、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原因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满足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5、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的供电必须分开。掘进风筒未端到迎头的距离、风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三、防止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1、分区通风。每一采区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道,严格禁止各采区之间的串联通风。采区内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独立的通风线路。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必须构筑永久性挡风墙。风井主要通风机的出风口安装防爆门。2、设置隔爆装置:隔绝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是设置隔爆水袋。在下列地点设置隔爆水袋:(1)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