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生物农药研究中心”科研管理规定(2007年版)2007年1月16xx日全体通过和监事会批准实施一、工作目标适应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科技发展目标,根据新兴学科的不断出现、优势学科的不断壮大的新情况;根据闽农科院发(2005)17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生物技术中心更名为生物技术研究所(加挂福建省农业遗传工程重点实验室、福建省生物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海洋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福建省水稻转基因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闽农科人干[2005]7号文件第二条:内设科室:生物毒素研究室、生物反应器与发酵工程研究室;以及闽农科生[2005]47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原福建省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原“农业环保技术研究室”现为“生物农药研究中心”,设两个课题组“生物毒素课题组”和“生物反应器与发酵工程课题组”以及一个成果转化机构“福建省绿波生化有限公司”,同时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福建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的研发工作。“福建省绿波生化有限公司”是在原生物技术中心“课题组自行进行开发”规定的指导下,由以研究室科技人员为主体个人投资成立。成立“绿波公司”的宗旨是为了解决生物农药生产资质问题,为组建更大生物农药产业奠定基础。“生物农药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内容为生物农药的研制与开发,研究重点集中在生物农药工程菌——芽孢杆菌的研究和应用,包括了芽孢杆菌系统分类、生物杀虫剂、生物杀菌剂、饲用益生素、降污微生物、农药残留的检测、生物毒素藕合技术、生物反应器、发酵工程、生物农药工艺学等,是从事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机构。为无公害农业的发展研究农业环保产品,利用农业微生物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物农药和生物毒素,包括生物杀虫剂、生物杀菌剂、生物除草剂、生物调节剂、益生素、生物肥料、环保微生物制剂等;研究世界有机农业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创汇农业提供法律知识和技术标准帮助;通过福建省农业生物技术成果推广协作网(全省农业科研系统),以《农业引智成果推广互联网》和《生物毒素研究与应用》杂志为载体,向无公害农业的实施单位和个人提供学术交流和技术服务,实施无公害农业中的环境监测、病虫害监测、农药残留检测、生物农药质量检测等。广泛地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拓展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研究、开发和应用,培养高素质人才(硕士、博士)。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生物农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二、基本规则“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守福建省政府、福建省农科院、福建省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本管理规定。做到“两坚持,四有利”,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坚持联合、协作、共享、互补的原则。有利于多出成果,培养优秀科研人才的原则;有利于舒心工作,树立良好科研公德的原则;有利于学科联合,创造良性竞争环境的原则;有利于高效管理,提升科研管理水平的原则。本管理规定的公共规则为:制定的规定必须由“中心”监事会召开全体在岗工作人员会议100%通过生效(每个位工作人员具有一票否决权)。坚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公平公正,遵守科学道德,努力工作,团结协作,维护公共形象,把自己煅炼成思维敏捷、大胆创新的新一代科技工作者。“中心”所有人员遵照本管理规定。课题组组长向研究所负责。本管理规定与研究所及更高一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有冲突之处,按照研究所及更高一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执行。“中心”所有事务管理实行合议制度。即由课题组所有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7人,成立监事会,每届任期1年。监事会负责处理“中心”所有事务,签署合议书,确认合议事项。从监事会的成员中选举1人担任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的召集工作。三、人员机构中心主任/学科带头人:刘波,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高级顾问:SENGONCA教授(德国波恩大学)“中心”常务副主任:朱育菁,博士课题组组长:朱育菁,博士;蓝江林,博士监事会主席(20067):推荐:林抗美研究员苏明星,助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