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为了使全体职工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各级、各岗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保证安全生产。本制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生产行政系统,第二部分为党群政工系统。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职工。生产行政系统具体规定公司经理安全职责: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把安全、文明施工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安全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审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主持每月一次的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主持或委托安全负责人主持公司例会。亲自阅处上级安全文件。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措”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主持或委托副经理主持公司级安全检查。按“三不放过”原则,参加或组织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公司主管施工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同时下达安全施工重点要求,并组织落实。负责督促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及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负责包工队安全施工资格审批。负责安全与经济挂钩(含包工队)管理办法的实施。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重伤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公司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负责主管公司日常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领导本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动。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参加或主持公司级定期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公司其他副经理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情况分析。对公司布置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情况,负有督促检查和落实的责任。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标准化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安全措施。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广工作。参加重伤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组织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制定。施工处主任(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施工处主任是本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安全负责人主管本处日常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各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五问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全过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亲自阅处上级安全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主持并参加施工处级月度安全例会;听取汇报、小结及布置安全重点工作。指导本施工处专职安全员工作;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及其人员履行职责。负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或审批。主持施工处级安全检查,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组织对包工队安全施工资格初审;组织实施对包工队的安全管理。主持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按时提出事故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施工处主管施工生产副主任安全职责:对本单位安全施工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对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调查。对重要、危险施工作业,亲临现场组织协调。参加施工处级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在与包工队签订承发包或劳务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各自应负的安全责任。负责施工安全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