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F01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656—200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Requirementformetrologymanagementofenergyconsumptioninorganizationofusingenergy2007-10-17发布2008-01-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6
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统计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测试学会、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绍兴化工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阚江洲、裘越、宁子平、詹志杰、沈才忠、杨景彤、徐晓村、何红波、金慧平、王云鹏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在能源采购、加工、转换、输送和利用过程中能源计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422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通则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JJF1112-2003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为实现节能降耗目的而持续控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所必需的一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