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材料测试FoodContactMaterialsTest——欧盟一、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立法介绍欧盟建立统一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的目的是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又要消除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的管理包括框架法规、特殊法规和单独法规3种。框架法规规定了对食品接触材料管理的一般原则,特殊法规规定了框架法规中列举的每一类物质的特殊要求,单独法规是针对单独的某一种物质所做的特殊规定。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最早的指令是76/893/EEC,该指令是一项框架性指令,目的是协调各成员国在该领域的立法,使各国的强制性技术要求趋向一致。现行的法规是欧盟2004年11月13日颁布的一项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的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EC)No.1935/2004(RegulationNO.1935/2004/ECofTheEuropeanParliamentAndOfTheCouncilOf27October2004),该法规不仅取代了先前实施的80/590/EEC和89/109/EEC指令,而且在内容上继承并发展了以往法规。是欧盟最新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截至到目前,欧盟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指令或法规累计有30多项。涵盖活性和智能材料和物品、粘合剂、陶瓷、软木塞、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金属和合金、纸张和板材、塑料、油墨、再生纤维素、硅树胶、纺织品、外漆和涂层、蜡、木材共17类食品接触材料,但至今仅对陶瓷、再生纤维素和塑料类制定了特定规范措施(见欧盟立法概况表)。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GMP);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1.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2.导致食品的成分产品不能接受的改变食品接触材料测试FoodContactMaterialsTest——欧盟3.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二、欧盟食品级标识符合食品级安全的产品可在包装或包装表面上显示以下的标志,表示“产品可适用于包装食品”。在出售前没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例如:炊具,餐具,电器产品)必须在产品或包装上贴上这个标志:当产品投入市场,应列出如下记号:1.”forfooduse”或”foodgradesymbol”文字,即“可供食品使用”,“食品级标志”;2.关于材料和物品安全使用和适当使用的说明3.注明使用时的特殊条件(例如:不能于微波炉使用;不适用于脂肪类食品)3.充足的资料以供追踪物品来源之用4.使用(有效active)和(智能intelligent)材料的资料5.公司资料:1)名称或商标2)注册公司,制造商,代理商或零售商地址,文字部分清晰明了,商标清楚。提示:建议产品出口欧盟的企业加强产品使用说明书意识,慎用刀叉和酒杯叉标识。因这两种标识意味着产品可以接触任何食品并在任何条件下使用。三、申请程序(1)申请评估或再评估(补充资料)的申请信;食品接触材料测试FoodContactMaterialsTest——欧盟(2)技术资料文档包括:物质名称,特性,理化特征,用途,成员国或其它国家批准情况,迁移数据,在包装材料中的残留,微生物学特性,毒理学数据等。(3)申请者摘要资料表(4)随资料提供2份光盘,包括全部申请资料,不涉及保密内容申请资料各1份。四、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立法概况见附件表。五、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1、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2002/72/EC依据委员会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指令2002/72/EC,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需进行以下两类测试:1)塑料总迁移量测试2)塑料受限制物质含量和/或迁移量测试(塑料单体和添加剂),该测试必须由企业自己明确所使用的受限制物质,或提供原料单体和添加剂的详细清单。迁移测试的基本原则:检测应在实际使用中可预见的最极端(严格)的时间和温度条件下完成。具体实例:◆在没有标签或标识注明实际使用中预期的时间和温度的情况下,依据不同的食品类型,模拟物A、B、C的检测条件为100/4h℃或回流4h,模拟物D的检测条件为175/2h℃。◆在室温或低于室温与食品接触无限时间的塑料和制品(包括已标明的或本身的性质清楚的表明应在该条件下使用的),应在40/10d℃检测。2、陶瓷-2005/31/EC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