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直部门履职考评通知与县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主持词汇编县直部门履职考评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进展的战略地位,建立教育强县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县教育督导制度》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讨论同意,从XX年起对县直20个有关单位和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食药监局、县审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编委办、县综治办、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等19个工作部门。二、考评内容根据有关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能,考评其对教育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一)县教育局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教育事业进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扩大学前教育规模,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和普及率;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提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协调进展。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深化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教育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科研,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做好教育进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4.编制全县每年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拨款的有关规定;编制实施教育基建投资和教学设备投资规划;负责教育技术装备和学校图书室建设工作;监督全县教育经费、助学金的管理使用;管理境内外对全县教育事业的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5.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进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进展。6.管理全县老师工作;负责中小学老师资格认定、老师职称评审推举和聘任;负责老师培育、培训、考核、评先选优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培育培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规定,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老师考聘录用、调整配备工作。7.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德育及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技术、司法和国防等教育工作。8.负责各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实施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等各类考试;负责全县学生学籍管理。9.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学校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处置或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学校突发事件。10.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履行相关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评估。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县发改局1.将教育事业进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指导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教育进展规划。第2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及时、准确办理学校、幼儿园建设立项审批工作。3.为教育争取有关项目及资金工作提供支持,积极为教育事业争取项目及资金。4.依法办理学校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及时制订、下发(转发)教育收费政策性文件,审核、监督教育收费事项,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三)县科技局1.指导中小学校的科普教育和科技活动,协助培育学校科普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及学生科技能手。2.科技场所为学校开展科技教育提供便利。3.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职工、农民的科技培训,将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民技术培训。(四)县公安局1.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出租房、各种经营性场所的治安和消防管理;仔细查处散布和传播有害信息的网吧,积极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