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合肥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内容及标准》等文件精神,制订本纲要
《合肥市包河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下称《纲要》)是以学习生活为基础,以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自护自救能力为目标,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能力的特点,分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五个学段分别编撰
本《纲要》的特点是:一、尊重学生认知规律,从学生认知水平和生活经验出发,以传统加创新的方式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指导学校从不同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解决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促进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二、坚持从学生生活实际出发,将他们可能遇到的普遍性的安全问题作为学校实施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突出与社会实践的联系,通过学生自主参与、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
三、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教育格局,突出公共安全教育的综合性,形成教育合力
希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认真组织实施本《纲要》,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行为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平安包河做出积极贡献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2015年6月第一部分幼儿园一、导语《包河区幼儿园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依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颁布的《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而制定
《纲要》适用于包河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