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物业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的工作程序第一讲、资质办理程序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成立与资质证书办理程序物业管理企业“二证”要求: 1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 2 、资质证书——企业从业资格。 (一)注册成立公司物业管理企业“二证”要求: 1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 2 、资质证书——企业从业资格。 1、相关法规规定:《民法通则》: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为企业法人。子公司为企业法人;分公司非企业法人。2、办理工商登记程序:(1)办理步骤:第一步: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查询名称,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二步:办理前置审批手续(非必须)——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三步:办理验资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第四步:领取执照——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领取执照。(2)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3、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4、《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股东资格证明;6、《指定(委托)书》;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8、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非必备)。(二)办理资质证书1、相关法规规定:(1)法规依据与资格条件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第七条规定: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最低等级的三级资质企业的条件:1.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2.人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