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来源: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发布日期:【2008-11-1814:46:54】一、医院成立信访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组员由政工、医务、院办、护理、门办等负责人组成,由政工科主持日常工作。二、职能部门要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来电人员,做到首接负责制。并认真做好登记、调查、处理、反馈、统计上报和归档工作。三、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直接答复来访人。对一般的来访件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人。四、对反映重大问题的信件送主管领导批示,需转办的自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转送相关职能科室处理。五、由上级转来的信访件,除按规定答复信访人外,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报告处理结果。消防工作制度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管理制度(2008-05-2810:28:31)转载标签:杂谈分类:管理制度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记录,包括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登记,方可报废。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管理制度1、医院须在各科室、各住院、住宿楼层、库房、药房及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安放灭火器。2、消防设施由后勤科负责安装和管理。3、消防设施要放在明显、固定、便于拿用的地方,不得随便移动、挪用和拆除。4、由院领导、安全员和相关人员组成消防安全检查组,检查组每周对全院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5、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全面地检查全院消防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