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司法局民生工程报告与司法局法制年终总结汇编司法局民生工程报告为扩大法律援助效能,我县坚持把满足群众的需求作为司法行政首责,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首先是实行高位运行,由县政府以永府办字[XX]48 号文件规定《关于将法律援助工作工作列入县政府民生工程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抓好落实;其次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办案任务分配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县司法局定期督导;三是要求开辟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的经济困难标准,根据现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执行,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按 2 倍执行;四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即除对《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第九条的代理事项和依据《市司法局关于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意见》中规定的扩大事项外,针对我县实际,县政府又明确将(1)主张因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2)依法请求征地拆迁补偿的;(3)主张因宅基地侵权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4)主张因婚姻、继承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5)因毁坏农林作物遭受损失请求赔偿的等其他事项,一并纳入了受援范围。为让百姓充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质,让百姓真正享受到“政府出钱,律师买单”的法治成果,我县实行的是立体化宣传措施。一是推行法律援助联系卡制度。XX 年司法局主动向农民发放法律援助卡600 余份,并对受卡人建立信息档案;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XX 年 4 至 5 月间,司法局组织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开展宣传月活动,活动中发放法律援助资料 5000 余份,悬挂标语 25 幅,极大地提高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知晓面和普及率;三是拍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片。XX 年 9 月司法局与县电视台联合摄制的《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的“庇护”伞》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周末视点”栏目连续播放。让全县的百姓看到了身边的人、了解到了身边的事,改变了不少人过去有事找政府的思想,让不少人知道有事找律师;四是有组织地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政策。XX 年,司法局分别在 3 月份、5 月份、8 月份、10 月份邀请全县各乡镇及部分村委领导到司法局来,向基层宣传县法律援助民生政策;五是实行司法局党组成员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化到村、组(社区)宣传我县法律援助民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