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安全检查表01
04国内航行船舶必备记录薄、手册、计划《法定检验规则》第四篇》三副01
01船舶是否持有《消防安全培训手册》《法定检验规则》第四篇》02船舶是否持有《消防安全操作手册》《法定检验规则》第四篇》03船舶是否持有《消防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法定检验规则》第四篇》04船舶是否持有《救生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本》《法定检验规则》第四篇》01,04
05船舶是否持有《SOLAS 训练手册》
(指引:海事局版本)《法定检验规则》第四篇》02
01自动探火设备、货舱烟雾报警器02
02船舶靠泊期间是否把火警的延时开关置于关闭位置
(指引:靠泊期间如驾驶台无人值班,应把延时开关置于关闭位置或把可调演延时器开关调到零位)(指引:部分船舶适用)SMI10-H3302
07全船火警报警按钮及警铃是否张贴 IMO 标志
FSS/9/2
16装货期间货舱烟雾探测器不应被常开(指引:管路易吸入货物)SMI10-H3302
02防火控制图02
1生活区入口两侧的风雨密封筒内有否放置防火控制图
图纸是否有水湿
是否配有最新船员名单
(国际航行船舶的防火控制图需中英文标识)
SOLASII-2/15
4防火控制图是否标有 A/B 级分割区域(指引:彩色图示)
防火控制图是否经船级社认可
SOLASII-2/15
5防火控制图是否采用符合 IMO 要求图式
(指引:2004 年 1 月 1 日前国际航行船舶为 IMOA654(16)决议型,2014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国际航行船舶为 IMOA952(23)型)IMOA
952(23)决议全船的备用灭火器(不可充装)存放位置及数量是否在防火控制图中体现
(适用于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建造的国际航行船舶)SOLASII-2/10
05备用灭火器的存放位置是否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