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日常工作,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出如下管理办法,望认真对照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坚持管理、服务、教育、维权并重,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推进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为目标,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企业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职责,完善和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组织网络,配合园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企业工作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确定人员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全从厂部到生产车间、班组的计生管理;年初与园区管委会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计生率100%
2、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包括随同家属与子女,年龄 0 岁以上)信息采集、登记造册与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外来流动人口的情况,建立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怀孕、避孕节育情况帐册,及时变更;每月上报外来人口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 外来流动育龄妇女中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怀孕的或未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了解情况,并上报园第 1 页 共 18 页区计生办;组织、动员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一年两次的“三查”工作
3、加强宣传,突出服务
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