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监督法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与在直属重点企业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汇编在监督法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这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今日,我们在这里进行监督法学习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自治州“一府两院”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仔细学习监督法,全面、准确地领悟其精神实质,为监督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监督权是宪法给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但如何行使监督权,在法律上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近几年来,各地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实施监督的途径和形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究和实践,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尤其是当前改革进展的关键时期,艰巨繁重的改革进展任务,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对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这种形势下,监督法的起草工作,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人大代表尤其是全国人大代表的直接推动下,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反复调查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数十易其稿,终于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民主立法的典范、集体智慧的结晶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制定监督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健全人大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也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
”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第 1 页 共 1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系统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监督的重点和方式,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