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上市公司2011 年医药卫生工作任务:要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突出抓好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改政策集锦我国医药行业进入发展的黄金时代,刚性的需求、人口老龄化的增加、药品和诊疗方式的升级换代带来医药行业的内生增长,财政投入的加大、消费的升级和产业转移等因素又给我国医药行业带来加速度,到 2009 年新医改正式实施以来药品终端市场规模的增速更是达到了近十年的高位 18%,总规模达到 5700 多亿。1、中央下拨 5.5 亿鼓励社会资本办医12 月 3 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文件出台,标志着医疗服务业前所未有的开放式变革正式启动。医疗服务业拐点已现,行业发展空间巨大,有望重现美国 30 年的高成长,并诞生类似 HCA 的大市值医院管理公司。中央财政近期已经下拨补助资金 5.5 亿元,专项用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一是从“强基层”的角度,安排 4.4 亿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维修改造和人员培训,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 10 万元、乡镇卫生院按每个 20 万元补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方便基层群众就近看病。二是从“建机制”的角度安排 1.1 亿元,支持公立医院与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另外,自 2010 年起将社会力量举办的三级医院纳入中央财政临床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科研学术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待遇。社会办医可享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其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二是对其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四是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五是鼓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免征营业税。二是在 3 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