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塔机防碰撞安全方案与塔机顶升加节安装方案汇编塔机防碰撞安全方案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粤丰广场三期、四期商住小区工程地址:阳西县城牛头岭 C-01C 地块 2 号地、1 号地建设单位: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市海珠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阳西县城新 325 国道边牛头岭 C-01A 地块 3号地、2 号地,建五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五栋地上二十八层,地下一层的商住小区
项目用地总面积约 28656㎡,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 10583㎡,建筑总面积约 163237㎡(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 19081㎡);基础为钢筋砼预应力管桩,主体为钢筋砼剪力墙结构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建筑抗震设防类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本工程因施工现场使用了 6 台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存在交叉作业而容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现制定如下防碰撞安全措施如下:1、安装根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10
5 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 2 米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的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2 米
安装在垂直距离上满足规程要求
2、本工程共使用 6 台塔吊,形成了群塔作业,因对措施如下: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6 台塔吊之间架设距离保证大于 60 米,使塔吊的吊臂不能碰撞相互的塔身
(2)、6 台塔机之间的架设距离小于 120 米,存在碰撞危险
为了安全,塔吊之间必需要存在高低差,所以计划安装的时候,10 号塔机安装高度 25 米,11 号塔机安装高度 30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