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创新金融危机下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之路 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应变能力强等优势,但由于和自身规模有限,在科技创新方面受到很多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研发能力不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风险较大,真正创新成功几率不高。对于引进的技术,企业也只是被动地接受,没有注意消化、吸收、模仿和再创新。因此,中小企业难以在技术上进行突破。 二是科技投入不足。我国中小企业科研支出、科技人员比例等指标远低于国外和国内大型企业。整体来看,我国研发投入占 GDP 的比重较低, 2006 年仅为 1.41% ,而世界各国平均为 1.6% ,经合组织( OECD )国家已超过 2.26% ,其中,美国、日本高达 3% 之多。同时,企业研发投入只占销售收入的 0.76% ,而发达国家大企业一般不低于 5% 。科技成果中形成产业的仅 5% 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 70% ~ 80% 的水平。三是科研队伍整体水平不高。我国目前约有 496 万从事科技研发的人员,但其中 70% 以上都集中在大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科技人员极度匮乏。据调查,人才缺乏的企业中,中型企业占 41.3% ,小型企业占 66.4% ;每万名员工中的研发人员,日本为 132 人,法国为 125 人,德国高达 459 人,我国只有 30 人。 四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外部环境不佳。表现为国家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宏观调控机制不够完善,管理体制相对落后。相关管理机构设置重叠,职能混乱,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需要专门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但这些机构收费贵,官办色彩浓,令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五是由于中小企业难以承担申请科技创新专利所需付出的高成本,以及因知识产权纠纷而带来的巨额诉讼费,其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难题。 国外的先进做法1. 国家政策支持 政府制定专门计划以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进步。美国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SBIR ),规定凡拨给本部门以外研究与开发费用 1 亿美元以上的部门,每年必须拨出一定比例的研究开发经费,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英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计划,如 SMART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计划)、 SRVR (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咨询的计划)等,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德国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组织企业、科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