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 承 包 单 位: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 承 包 单 位 :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建质 [2008]91 号文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 、2003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陕西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施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冬雨季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施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木模板)与安装、模板存放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