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 2011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2 原材料主控项目5
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
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
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3 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
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扭钢筋》JG 190《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 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
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
情况确定:1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