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迁改操作实务及安全文明施工第一部分 管线迁改操作实务一、管线迁改工作概述1、管线迁改的概念管线迁改是指对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阻碍主体工程施工的供电、供水、通信、煤气等管道、线路及设备,按照有关的专业规范和规划要求进行迁改或保护。2、管线类别涉及迁改的管线一般有以下几类:⑴ 电力a.广州供电局——10KV 以上(含 10KV)高压输电线路及设备b.广州各区供电局——10KV 以下低压线路和设备c.铁路、航道、大型事业单位、工矿企业、院校、村社等——表后供电线路及专用变压器、电房等d.广州市电车公司——电车线网及设备e.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所有市政路灯⑵ 通信a.广州电信分公司——架空、埋地通信电缆、光缆、管道及设备b.广州长途电信线路局——架空、埋地通信电缆、光缆、管道及设备c.电力调度公司——电力通信电缆、光缆d.其他信息单位(中国移动、联通、铁通、网通、宽带网等)——架空、埋地通信电缆、光缆、管道及设备e.部队、公安系统——架空、埋地通信电缆、光缆、管道及设备、监控线路等f.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线路及设备⑶ 供水a.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表前输水干管、配水管、水表等b. 铁路、航道、大型事业单位、工矿企业、院校、村社等——表后配水管⑷ 煤气广州市煤气公司——表前煤气管、天然气管及设备等⑸ 其他管线如热力管等。3、管线迁改工作的基本原则⑴ 有产权补偿原则。即只对有产权、报建手续齐备的管线予以补偿;对没有在市规划局报建的(如部队线路、位于郊区的与公路局有协议的)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特殊问题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报项目业主或上级有关部门。⑵ 现有规模补偿与规划要求相结合原则。对红线范围内需要迁改的管线原则上按现有规模(即现有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等)进行补偿,同时兼顾规划和景观要求及项目主体工程情况,例如架空高压线落地迁改、台式变压器入房迁改等。对于管线业主提出的为适应日后发展需要而增加容量的部分,经规划部门同意后可在原有线路迁改过程中一并实施,但增容部分的费用由管线业主单位承担。⑶ 一次性迁改原则。对影响施工的管线,尽量作一次性迁改,避免浪费资金和办理多次管线报停手续,也利于施工现场的管理;在永迁场地条件不具备而又阻碍项目主体施工的情况下可考虑对现有管线进行保护或局部临迁。⑷ 先深后浅、规范敷设原则。同一施工面上不同管线的迁改施工遵循“先深后浅”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