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第一条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实现文明作业和安全生产,参照《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成立采煤、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采煤专业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掘进专业分管矿长成员:生产科科长;生产科采煤、掘进专业负责人;生产科设计人员;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各业务负责人及生产科采掘专业日常管理人员。矿设立采煤、掘进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生产科采掘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采掘质量标准化考核及资料整理汇总工作。第三条 考核对象:矿各采掘区队第四条 考核办法:采用日常检查、旬检、月末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打分考核。(一)日常动态检查1.日常动态检查以生产科工程技术人员检查为主。生产科的《工程质量信息日报》、安检科的《安全检查信息日报》、矿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到的工程质量问题等都将作为月末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的依据。日常动态检查出来的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问题,由问题单位班长或以上级别的人员签字认可方为有效,对存在问题拒不认账的,检查人员升井后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并对拒不签字人员做出处理。日常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按照《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表》、《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表》中的扣分标准化进行扣分,并分工作面进行建档汇总,所有日常检查扣除的总分,作为月末质量标准化综合考评得分的扣分项目。2.对查出的问题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的单位,按《新桥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细则》予以加倍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改。3.隐蔽工程弄虚作假或不按设计施工的,隐蔽工程量不予认可,并按《新桥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细则》予以 5 倍处罚。(二)旬检1.旬检由生产科组织每旬进行一次,一月两次(上、中旬)旬检,一般设在每旬的旬末,旬检前一天由生产科通知。旬检由生产科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企管科参与检查,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主管队长参加,生产科根据各科室职责合理分配检查表格,相关科室依据分配的表格逐项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由队陪检人员签字认可。2.工程质量检查规定(1)采煤工作面检查前,区队要配备检查的仪器和仪表(单体支柱压力表、折射仪和线绳)。具体检查要求见《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2)掘进工作面重...